为加快推进全区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区法院干警素质能力培训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解决全区法院深层次顽瘴痼疾问题,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加强干警素质能力培养十六条措施。
“六种方式”抓学习
一是政治轮训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政治轮训必学课程,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不低于总课时的20%。高院机关每年处级以上干部集中轮训不少于2次;处级以下以支部为单位开展系统培训,每周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各分中院、基层法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政治轮训,确保干警政治轮训全覆盖。
二是集中培训学。将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各支部、培训班集中学习内容,明确学习频次、研讨交流要求,形成党组领学、机关党委促学、支部深学、培训班集中学的良好氛围。
三是能力提升学。抓好审判执行规范化、诉讼调解、类案检索、统一裁判尺度、裁判文书说理等培训,每年举办刑事、民商事、行政(赔偿)等各类审判业务培训班不少于8期,每期不少于80名法官,不断提升法官业务能力。
四是分级分类学。针对领导班子成员、法官、高层次人才、优秀年轻干部、基层干警、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人民陪审员开设不少于8期的培训班,满足不同岗位不同层次能力素质提升需求。
五是实战实务学。结合培训内容和专业特点,广泛推行法官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在法官业务培训中,法官教学的比重原则上不少于70%。运用研讨式、模拟式、体验式、辩论式、互动式等教学方法的课程不少于30%,广泛开展现场观摩、模拟审判等形式的教学,增强培训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
六是线上线下学。推进新疆法院培训网应用,充分利用中国法官培训网、学习强国、法宣在线、新疆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资源,提升干警自学实效。
“四项举措”抓实效
一是打造优质培训基地。加快国家法官学院新疆分院与“两基地一中心”一体建设,构建以高院法官培训机构为主体、分中院法官培训机构为补充的培训组织体系,加强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内知名大学、社会优质培训机构的培训合作,不断拓宽培训渠道,努力满足干警学习培训需求。
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官教法官激励机制和法院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积极邀请各级审判业务专家、先进典型、优秀资深法官承担培训授课任务,鼓励符合条件的退休审判业务专家返聘任教。深化丰富巡回授课活动,邀请法院系统英模人物、先进典型、业务骨干组成讲师团,有计划地赴各地州法院开展巡回讲座。
三是补齐课程教材短板。结合全区法院干警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有关师资力量编写完成符合新疆法院工作实际的各专业培训教材。积极参与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政治轮训通用教材编写等工作。
四是完善培训需求调研制度。年度培训结束后,即对培训质效及下一年度培训需求开展摸底调研,特别是对照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有关条例规定,了解掌握全区法院法官任职履职需求和工作针对性需求,力求做到精准培训。
“三个强化”抓保障
一是强化考核督导。建立自治区高院政治部牵头负责、国家法官学院新疆分院具体实施、各分中院密切配合的责任体系,推进教育培训取得实效。坚持考核督导常态化。
二是强化协调监管。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将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对培训机构特别是现场教学点等基础设施建设、教材课程开发投入,保证培训需求。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自治区高院自有媒体,积极协调主流媒体,争取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教育培训的好经验、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