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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 | 新疆高院高位推动人民法庭工作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1-10-12 10:22:31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带头,三级法院院领导多轮次、全方位、多渠道深入人民法庭开展调查研究,高位推动人民法庭恢复建设、实质运行、创新发展,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提升,为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打牢基础。

领导带头赴地州法院实地调研

今年2月份起,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分管副院长带队深入部分地州人民法庭调查研究,摸清底数、了解实情、找准症结,为党组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5、6月份,新疆高院分南北疆片区召开人民法庭工作推进会,三级法院院领导观摩先进、解剖典型、研究问题,明确人民法庭功能定位和工作方向;7月份,新疆高院主要领导带头入驻人民法庭,三级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先后驻庭调研300余次,开展“五个一”活动,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活力;十一国庆期间,自治区高院院领导再次深入14个地州开展实地调研,持续推动人民法庭工作走深走实。

自治区高院主要领导实地调研人民法庭工作


鲜红党旗在人民法庭高高飘扬

全区法院坚持党建引领,主动向各级党委专题汇报269次,巴州中级人民法院推动实现人民法庭建设从“法院主推”到“党委主抓”的战略提升;喀什地区疏勒县人民法院推动构建党委领导的多元解纷、前端共治诉源治理体系,全疆法院163个中心法庭全覆盖成立党支部/党小组,鲜红党旗在人民法庭高高飘扬。

各级法院持续加强法庭基础建设。推动“基础布局—优化布局—品质布局”动态升级,274个人民法庭运行模式基本固定;“一站式”诉讼服务基本满足各族群众司法需求,逐步改善干警工作和生活条件,配备安保设施,确保绝对安全;中心法庭“1+1+1+1”人员配置全部达标,乌鲁木齐市辖区中心法庭配齐驻庭调解员,建立繁简分流审判团队,干部队伍更有活力,更有干劲。

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永丰渠人民法庭


深化服务基层治理 审判质效持续提升

各地人民法庭深化服务基层治理,把基层治理法治德治自治深度融合。阿克苏地区辖区人民法庭积极培育出“43221”诉源治理的“沙雅经验”;伊犁州巴彦岱人民法庭“1+2+3+4”工作法为群众提供“菜单式”解纷服务;吐鲁番市伊拉湖人民法庭协助99个村完善村规民约,服务乡村振兴;昌吉州五彩湾人民法庭为准东发展提供司法智库;哈密市花园人民法庭创新示范性诉讼机制倡导诚信经营;塔城地区哈图布乎人民法庭以知识产权保护助力增强企业对外贸易竞争力。

坚持“请进来”“走出去”,把“机关大院里的法官”变成“百姓家门口的法官”。94个旅游巡回法庭“110”式司法服务护航旅游兴疆战略实施。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和田地区吐外特人民法庭建立与三级法院“访惠聚”驻村工作队衔接机制,就地化解群众揪心事、烦心事;哈密市伊州区法院探索人民法庭审执“分离+融合”模式,“立审执”协调联动及时兑现胜诉权益;乌鲁木齐市永丰渠人民法庭研发多语种智能翻译系统,为传统马背法庭插上现代信息化翅膀。

前三季度各地人民法庭妥善化解纠纷67502件,达2020年全年2倍,结案率96.29%,调撤率90.20%,一审服判息诉率98.70%,最大限度实质解纷;伊犁州清水河人民法庭审结基层法院40%案件,最大限度为法院减压;乌鲁木齐市铁厂沟人民法庭金志诚团队办案1171件,最大限度为群众解困;昌吉州推动加挂专业法庭,类型案件占40%,基层司法能力不断提升。


◆伽师县法院和夏阿瓦提法庭


下一步,新疆法院将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检验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坚持“三便原则”,扎根基层服务群众,让未发矛盾止于萌芽,已发纠纷实质化解,胜诉权益及时兑现;坚持“三个优化”,立足本职深耕本业,推动将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能力提升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三个服务”,整体推进服务大局,以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治理,坚决扛起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政治责任。



 
来源:新疆高院
责任编辑: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