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民事,民心之事”
为认真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满意作出教育整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聚焦执行领域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和普遍性问题,于近期出台《全区法院关于深入推进执行为民的七条措施》(下称《七条措施》)。
《七条措施》突出“既要解法结,更要解心结”导向
部署“执行攻坚为民、执行解困为民、执行联动为民、执行监督为民、执行规范为民、执行宣传为民、执行沟通为民”等执行为民的内容,紧扣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真金白银”“头等大事”和影响百姓日常生活的“柴米油盐”“关键小事”,紧盯被执行人“财难找”、“人难寻”等,增强执行攻坚的靶向性和实效性。
《七条措施》突出善察民情、发挥民智、汇聚民力、破解民忧导向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把脉问诊,分析问题原因,找准问题症结,进行靶向治疗。建立健全预防、发现、惩处执行领域顽瘴痼疾规章制度,明确通过推广智慧执行APP,提高执行案件当事人注册成功率,畅通当事人与执行法官的沟通渠道,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执行法官“难见”、执行案件“难查”的问题。
《七条措施》突出重点、对准焦距、找准穴位、击中要害导向
突出猛药治疴与抓源治本贯通,推进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精准式帮扶,明确通过个案监督、信访监督、质效监督等方式,强化对全区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纠正错误执行行为,依法保障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的合法权利。
《七条措施》打通堵点、解决痛点,破解难点导向
对涉民生执行案件适用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案款优先发放“三优先”原则,对于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面临生活困难的,积极联络帮助一批、救助一批,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实现执行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