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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见证新疆高院法官“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实践成效
  发布时间:2021-09-18 10:21:30 打印 字号: | |

9月16日

当事人李某来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来访登记室

送来了五位当事人联名的锦旗和感谢信

并连声道谢

感谢高院为党和国家、人民

培养了像张玉法官这样优秀的人民法官


李某等当事人原系化工厂职工小区居民,因房屋被征收、征收价款分歧致补偿协议迟迟未签订,与拆迁单位产生了纠纷,也致使征收项目停滞不前。李某等当事人作为被征收人在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达30余件。

自治区高院行政庭承办法官张玉了解案件情况后,利用调解中心平台,经与当地政府、被征收人及项目开发商多次协调,并带领法官助理马小燕、书记员米阿力木·阿卜拉分工协作,组织各方面对面交流,最终促成双方签订补偿协议,“一揽子”解决了当事人的问题。李某等人主动撤诉,在三级法院提起的17件相关案件全部以双方和解撤诉方式结案。

案件虽然已经结案,但当事人有没有获得实际补偿依然是张玉法官关注的重点。张玉法官持续跟进后续付款进度,在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前,引导各方再沟通、再交涉,督促依约履行。截至9月15日, 补偿事项均得到落实。

至此,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调解协议得以圆满履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行政案件追求实质性化解争议的效果得以充分彰显。

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及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行政庭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及教育整顿的重要载体,立足审判本职,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先后在伊犁州、昌吉州、乌鲁木齐市、巴州等分中院及基层院成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持续推进行政案件诉源治理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行政案件可调解范围有限,被告均为行政机关,且多为征收、强拆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调解工作难度较大。尽管如此,高院行政庭仍然秉持在法律法规框架内最大可能实质性化解案件的工作原则,要求承办法官发挥主观能动性,迎难而上,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张玉法官承办的上述案件就是我们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典型事例。张玉法官多次获“办案能手”称号,并作为2021年上半年全区法院办案先进个人被通报表扬。她不仅办案能力突出,调解能力一样出众。2020年办理案件中调解成功案件就达16件,今年1月至今已调解案件13件。展现了高院法官的司法水平和司法能力,不仅让老百姓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也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法院干警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

为民办实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高院行政庭倡导全庭干警以张玉法官为榜样,学习她以民生为本,以民愿为先的为民情怀,学习她兢兢业业、不辞辛苦、有始有终的敬业精神,争做手持法槌、怀揣天平、心系百姓的有为干警。行政庭将持续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切实把群众满意作为教育整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能力,用实事赢民心、用司法传温度,确保党史学习和教育整顿成果落地见效。




 
来源:高院行政审判庭
责任编辑: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