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大力整治的顽瘴痼疾之一。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启动以来,新疆法院高度重视此项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坚决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依法维护司法权威。
统筹推进 强化组织领导
全区各级法院均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将执行“三个规定”作为人民法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三会一课”等学习载体,切实促进“三个规定”入脑入心。
浓厚氛围 加强培训指导
自治区高院及时更新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制度汇编,持续强化条线指导,先后召开“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推进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平台填报视频培训班,推动系统性普遍性顽疾整治。全区各级法院每月汇总本院“三个规定”平台填报情况,汇总问题、印发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宣传作用,常态化公布“三个规定”内容,全覆盖定制“三个规定”电话彩铃,地县法院深入开展“万长”大宣讲,不断提高“三个规定”的社会知晓度,共同营造遵守“三个规定”的良好氛围。
完善制度 补齐短板漏洞
自治区高院在去年制定的《落实防止干预司法12条措施》的基础上,在目标任务、权责清单、监督制约、巡查督察、依规执纪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完善,形成了《落实防止干预司法17条措施》,下发至全区法院并要求贯彻执行。
全区法院第二批队伍教育整顿启动后,自治区高院聚焦机制弱项,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填报人民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的13条措施》,进一步规范、明确“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填报工作,切实发挥记录报告平台日常监督管理作用,将是否违反“三个规定”情形纳入案件合议、报结等环节,确保审判执行案件程序与实体公正,保护干警依法公正履职,进一步拧紧“安全阀”,戴好“紧箍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