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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执行干警凌晨突击 驱车百里抓“老赖”
  发布时间:2021-08-16 11:26:20 打印 字号: | |

执行干警凌晨突击 驱车百里抓“老赖”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切实把学习和整顿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实在在的成果,和静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执行工作的根本标准,积极开展速执涉民生案件行动,不断舒民忧、解民愁。2019年8月,巴某雇佣铁某为其维修羊圈,但巴某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向铁某支付劳务费35000元,铁某数次索要无果后将其起诉至法院,最终和静县人民法院判令巴某在规定期限内向铁某支付劳务费35000元。判决生效后,巴某仍然拒不履行义务,铁某只能向和静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干警与巴某取得电话联系,督促其履行法定还款义务后,巴某索性将手机关机,玩起了“失踪”。随后执行干警决定上门查找被执行人,7月6日凌晨4点,和静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第四团队,驱车前往280公里外的巴音布鲁克牧区,直达被执行人巴某家中,执行干警到达时,巴某还在睡梦中,巴某被门外的警铃声惊醒,见到法院执行干警后,巴某一时慌了神,在法律的威慑和执行干警的劝导下,巴某认识到了错误,当场支付了铁某的劳务费35000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巴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静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依法对巴某处罚1000元,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执行干警说:“依法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一个被执行人的法定义务,逃避履行法律责任,都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干警上门执行活畜 提高牧区案件执结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和静县人民法院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本质要求,今年以来,和静县人民法院精心组织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着眼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巴音布鲁克牧区,管辖面积较大、交通不便,群众居住分散,草原深处网络信号弱,沟通不畅,尤其是在牧业生产繁忙的季节,被执行人往往因忙于发展生产难以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近日,和静县人民法院执行了一起离婚财产纠纷案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执行娜某与尼某离婚纠纷一案,因案件涉及活畜执和蒙古包等财产的分割,执行法官对本案相关情况调查的基上,带领执行干警深入牧区开展执行行动。

经核实,被执行人和其养殖的羊、牛、马均在牧区,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如不及时执行可能导致执行标的流失。执行干警随即对该案启动快速执行程序,并向被执行人尼某某现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履行义务。但尼某与娜某积怨已深,尼某拒绝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对尼某从情理、法理的角度进行教育后,又向其释明了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经过近3个小时的教育引导,尼某某最终同意在法院的主持下,从其控制的财产中选出40只绵羊、11头牛、3匹马和1顶蒙古包现场交付给娜某。

由于大部分母羊刚下羊羔,为防止出现挑选的大羊、小羊无法存活损害被执行人财产利益的情况,执行干警不辞辛劳,清点辨认了近5个小时,最终将选出的牛、马、羊护送装运。至此,一起涉及活畜执行的案件得到妥善执结,提高了牧区案件的执行率,得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一致认可,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焉耆县人民法院开展揪“老赖”行动

古尔邦节前后,焉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针对不配合法院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局的法官兵分多路开始查找“老赖”,一天时间便有数名“老赖”被控制。

焉耆县人民法院把节假日作为重点执行时间,每到重大节日都会开展专项行动,尤其是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此次专项行动涉及案件有16件,执行标的共计30万余元,经过一天的专项行动共控制“老赖”15人,当听到要被司法拘留时,不少想继续找借口的“老赖”瞬间慌了,纷纷打电话求助向亲人、朋友“求援”,有的马上叫人送钱过来,有的主动与申请人协商分期还款,其中3人当天履行还款义务,6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4人承诺配合法院拍卖抵押物,但仍有3人拒不履行债务。于是,执行法官将这两名“老赖”依法司法拘留。近期,焉耆县人民法院将严厉打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并告诫存有侥幸心理的“老赖”,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该履行的法律义务积极主动的履行,规避执行的行为只会让自己多吃些不必要的苦头。最后还得照样履行法律义务,得不偿失。今后,“老赖”的工作和生活必将处处受限。





 
来源:巴州法苑
责任编辑: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