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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组织开展全区法院执行工作经验交流活动
作者:邓江源 答诗婕  发布时间:2021-07-29 10:22:19 打印 字号: | |
7月28日,新疆高院在米东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区法院执行工作经验交流活动全区各分中院执行局长开展交流座谈、取长补短、优势互补。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孙金梁出席作点评总结


由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米东区人民法院“一站式”执行服务中心的便民实践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米东区人民法院设立执行服务中心,开放“执行查询”“执行保全”“执行信访”三个窗口,以提供集约高效、便民利民、智慧精准的现代化执行服务为目标,引进智慧排队管理系统,提供涉执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同时,为第一时间解决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该院面向社会公开“执行团队专用微信号”,当事人可使用微信了解执行案件进度、提交财产线索、缴纳案款等一系列执行事项。通过执行服务中心搭起当事人与法官沟通“桥梁”,践行“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的便民理念,将为民办实事融入日常工作中,助力以“小窗口”展现“大作为”。
由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介绍疏勒经验、综源治理的推广情况
为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执行难,喀什地区积极建立“司法协同诉源治理机制”“执行威慑机制”“协助联动机制”,创新“请进来,走出去”模式,基层法庭主动对接,整合各支驻村力量,利用村级研判会,对各类涉法涉诉问题包案到人,进行跟踪督办。到乡镇发放《善意督促履行债务通知书》,敦促被执行人自行履行义务。以“送法下乡”融情,以“善意文明”融合,以“兑现权利”融心,以“齐抓共管”融力,助力让矛盾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萌芽。
由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介绍压实中院监管职能的有益探索
以问题为导向,“严”字打头,“暖”字托底,突出激励与约束并重、严管与厚爱结合。针对过去执行粗放式管理模式中存在的“看不到、抓不住、管不了”问题,通过调度、通报、约谈等手段,建设规范型党支部、打造服务型工作格局、推行量化型管理模式,对基层法院实行“滚动管理+重点督办”的质效管理模式,指定5名法官、2名助理为7家基层法院联络人;并根据自身优势编入基层法院执行团队实际办案,切实缓解基层法院办案压力,以三年开展专项执行活动8次,派出指导组近700天,帮助结案5000余件的实绩,真正实现力量下沉、基层减负、工作提效的目标。
由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介绍集约执行的运行情况


为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昌吉州两级法院以执行指挥中心为中枢,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以团队化运行为基础,健全组织机构,创新建立“166”工作模式,即“一个中心”以执行指挥实体化运行为中心;“六化”以执行事务集约化、执行管理规范化、执行流程精细化、执行配合协同化、执行队伍专业化、指挥调度和网络查控信息化为原则;法定期限内结案率、网络查控期限内发起率均得到有效提升、执行完毕平均用时明显缩短,最大限度实现“耗时短、效率高、效果好”的目标。


由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执行促诚信的经验做法
为更好地融入平安新疆、法治新疆、诚信新疆建设,克拉玛依市两级法院立足本地实际,从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移送拒执等多方面入手,打出“组合拳”,积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通过与克拉玛依日报、克拉玛依等主流媒体沟通对接,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自2019年以来通过法院微平台、城易平台、克拉玛依日报等主流媒体分三批次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点击总量突破10万次。利用克拉玛依市建设“信用城市”的有利契机,将失信惩戒范围拓宽至企事业招聘、招标投标、融资信贷、政府采购、提取公积金等方面,对“老赖”形成有力的震慑,织密“执行天罗地网”压缩老赖“生存空间”,形成不敢逃、不能逃、不愿逃的高压威慑。同时积极探索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努力实现从“惩失信”到“树诚信”的发展。
孙金梁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要求,推动新疆法院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为期两天的系列工作,各分中院进一步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不足、观摩了兄弟法院的有益探索,希望以此为契机,结合实际,在以下几个方面狠下功夫:更加突出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规律、问题、风险、结果导向,刀刃向内,补齐短板,拉长长板,稳中求进、精铸品牌,加强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深化“一案双查”和执行整改,提升执行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社会诚信建设,促进营商环境改善,切实筑牢党在新疆的执政根基,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贡献更大的执行力量。



 
来源:新疆高院
责任编辑: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