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北麓的乌鲁木齐,有一位女法官在人性的风沙中如红柳般展现司法为民的风姿。她抗着如新疆夏日的滔天“热浪”,坚决维护着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挡着如新疆冬夜的呼啸“寒风”,忠于自己的法治信念和司法初心。
“法院门口打起来了,法官你快来啊!”
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寒冬,时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的黄竹玲办理了她法官职业生涯中印象最深刻的一起案件。这个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矛盾激烈、冲突较大。因此在庭审结束后,黄竹玲特意安排双方分不同时间离开法庭。
但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很快她就收到了一通紧急的电话:“黄法官,他们在法院大门口打起来了,你快来啊!”原来,是一方当事人将另一方堵在法院门口挑衅斗殴。
堵人打架的那方当事人远远看到她的身影便拔腿就跑,而一位年轻的当事人张某(化名)当即被打得坐地不起。
黄竹玲告诉记者:“看到张某倒地的那个瞬间,我确实有点慌张,但作为一名党员法官,我必须要坚强。”
于是,她迅速跑到张某的身边查看情况,发现其有逐渐躺倒昏迷的倾向。情急之下,黄竹玲将张某扶至干燥无雪的地方,并当机立断拨打120请求救援。
在等待救护车和法警队干警救援的期间,张某逐渐失去意识,生命体征越来越微弱,黄竹玲便不停地与张某说话,尽可能使张某维持清醒状态。当张某被医护人员接上救护车的那一刻,她终于舒了一口气。
最终,该案经法庭审理后依法判决,警方依法公正地调查取证并依法处理了斗殴事件,而张某经医院救治后平安无事。
黄竹玲告诉记者,民事审判法官、党员法官,不能把案件的审结当作是终点,从参与办案的那一刻起,法官就必须对案件及其当事人负责到底。“此案已经审理完毕、当事人已走出了法院大门,如果因为我的不管不顾致使任何一个当事人出了什么问题,我的良心一辈子都会受到谴责!”
在她看来,司法良知是作为法官最基础、最重要的品格。
“要让当事人信任我们!”
2018年,一起因土地补偿纠纷引起的集团民事诉讼案件交到了黄竹玲手中。该案的双方就补偿款项有关问题发生了严重分歧,因此,上百名情绪激动的当事人便在政府和法院聚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的社会稳定。
这么大一个“烫手山芋”,黄竹玲却稳稳当当地接了下来。
在办案过程中,她妥善安抚了上百名当事人的情绪,灵活运用了合法合理的办案手段,促使当事人自愿选出几名代表人员以依法参与调解或协商。在她的不懈努力下,当事人终于停止了聚集行为。
“法治的力量不应当是生硬冰冷的,而应该是温情的、有人性的。只有赢得了信任,才能求得法治与民意的最大公约数。”黄竹玲认为,想要把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必须做到让当事人信任法治、法院和法官。
在开庭前,她带领着书记员一同前往漫天扬尘的涉案土地进行实地调查十数次,并与当地政府积极联系,做好充足的庭前准备工作。
在庭审结束后,她邀请双方当事人与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进行面对面协商,经过十几次不厌其烦的调解,历经两个多月的时间,终于使得双方当事人意见达到一致。
在调解完毕后,黄竹玲还不断跟进此案的补偿款具体给付情况,确保当事人能够在约定时间内获得补偿款。
夏炽握火、冬寒抱冰的“红柳”法官
在司法审判一线奋战的这些年,黄竹玲的办案数量连续多年位于新疆高院全院前列,且无一超审限情况。她坚持对法律和当事人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让当地百姓赞不绝口。
在她成功调解了一起房产继承案件后,该案的两名当事人特意购买了当地名特产送予她,以表感谢。黄竹玲坚决拒收,并为当事人耐心地普及法官的职责及相关法规,真正做到不忘初心,固守本心。
自2001年进入新疆高院工作至今,黄竹玲已在法官这条漫漫长路上前行了整整二十年,曾先后获得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全国优秀法官”、2020年度“全国模范法官”等多项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