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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 | 新疆高院伊犁州分院广泛宣传“三个规定” 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作者:马奉君  发布时间:2021-06-08 10:08:08 打印 字号: | |

为努力构建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和“隔离带”,促进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发挥作用,连日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以宣讲形式面向伊犁州四套班子领导、州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班子成员和州纪检委干部广泛宣传“三个规定”的背景意义及具体内容。

宣讲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分别对“三个规定”出台的背景;“三个规定”对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的重要意义;“三个规定”的针对的对象、行为类型、处理措施等具体内容;执行“三个规定”的政策界限和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剖析警示等五个方面阐释解读。并对什么样的行为涉嫌违反“三个规定”,违反“三个规定”需承担什么样的后果,今后在具体案件办理中将如何执行“三个规定”作详细宣讲解读。 


截至目前,新疆高院伊犁州分院已开展宣讲4场次,覆盖 1500余人,即将为州党委办公厅等9个部门单位广泛开展“三个规定”宣讲。

新疆高院伊犁州党组书记、副院长洪流表示,广泛开展“三个规定”宣讲旨在提升党员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阻断各方面对独立公正司法的干扰,保证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司法机关公正执法,营造落实“三个规定”的鲜明导向和强大声势。



 
来源:伊犁天平
责任编辑: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