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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新疆法院:打好“组合拳” 为民办实事
作者:刘爱华  发布时间:2021-06-04 10:55:36 打印 字号: | |

新疆法院紧扣司法为民宗旨,把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融入审判执行等日常工作之中,使理论学习转化成工作成果,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中打好“组合拳”,强举措出实招见实效。

聚焦民所呼,化解心结诉

对久拖不决的“钉子案”“骨头案”,高院涉诉信访办逐件硬碰硬、攻山头。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办公室工作人员专门接待了阿某,细致听取了阿某的诉求,对老人以“心”相交、以“诚”相待,反复思考症结所在,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缓解信访当事人的情绪同时转变思路,打开缓解冲突、解决难题的通道。经过反复疏导化解后,老人当场流下了眼泪,同意息诉罢访,并出具了《息诉罢访承诺书》,这起长达27年未能解决的“骨头案”“钉子案”得以圆满化解。

服务向前移,诉讼便民化

巡回办案、打造“枫桥式法庭”、成立便民诉讼服务站……近两年来,乌鲁木齐县法院不断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理念,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面对辖区地域较广、居住分散、城乡发展不均衡的实际,该院采取“繁简分流+多元化解、速裁快审+巡回审判”系列举措,优化审判管理,提高审执效率,抓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针对辖区建筑、劳务等纠纷,特别是标的额不大、当事人住所距离法院较远,被告不愿意到庭参加诉讼等情况,法官携卷下乡速裁,现场提供立案、开庭、调解、裁判、执行“一站式”服务,既减轻当事人诉累,又快速化解纠纷,真正将“法庭”搬到老百姓家门口。

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减民众诉累

巴彦岱人民法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到庭前、庭中、庭后,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最大限度的化解矛盾纠纷。为使矛盾处理化解在萌芽,减轻诉讼压力,人民法庭与当地派出所、司法所、村两委班子密切联系,建立联动综合治理机制,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提升调解能力,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民转刑事件发生。法庭对大多数案件都当天立案,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借助信息化网络平台、新疆移动微法院等开展网上立案、网上庭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及时将案件进展情况录入、同步生成电子卷宗等多元化的服务形式快速办理相关手续,灵活运用简易程序,切实减轻百姓的诉累。

补问题短板  助乡村振兴

新源县人民法院那拉提人民法庭,位于天山深处的那拉提大草原,管辖一乡两镇。他们坚持司法为民,充分发挥巡回审理优良传统,下到农村和牧区,冒风雪严寒审理、送达、执行。今年4月,那拉提镇的牧民阿某来到巡回审判车前,咨询自家的牛群啃食了邻居老王家的冬麦,老王一怒之下将牛拴起来拒不返还。法官们了解情况后,通过耐心调解,辨法析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阿某赔偿了老王的冬麦损失,老王也返还了牛,双方握手言和。法庭根据那拉提辖区居民和案件特点积极走访,上门办案,将法庭搬到牧场田间,与农牧民零距离接触,最大限度调解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今年以来,巡回法庭共上门立案9次,调处各类纠纷16起。


 
来源:新疆高院
责任编辑: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