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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院召开执行审查类案件典型案例新闻通气会
  发布时间:2021-06-01 11:05:26 打印 字号: | |

5月31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10起执行审查类案件典型案例,向大众普及执行工作的一般规律和特点,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执行中产生的各类问题。


据了解,执行程序不同于审判程序,其主要目的是迅速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执行程序中包括执行实施环节和执行异议、复议案件的审查处理。执行异议和复议程序作为嵌入在执行实施程序中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目的是解决执行过程中衍生的程序和部分实体争议,是为执行实施提供监督和保障的程序。

此次发布的案例涉及申请人须取得明确的执行依据方可申请强制执行,追加被执行人须遵循法定主义,优先受偿权须有生效裁判确认,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时限限制,以及当事人通过提出异议、复议、监督进行权利救济的执行程序基本规范,超标的保全可否申请法院解除等类型。

自治区高院执行二庭庭长王瑾在通气会上介绍说,在司法实践中,公众对于强制执行程序特别是对通过提起执行异议、复议、监督程序来纠正不规范或错误执行行为的程序较为陌生。此次发布的目的是努力让人民群众了解法院执行审查工作基本程序和特点,了解自治区高院对全区法院执行工作监督指导职责范围和力度,使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执行中的产生的各类问题。

据悉,自治区高院将把切实解决执行难作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特别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任务,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大力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努力维护各方当事人利益,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来源:新疆高院
责任编辑: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