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安宁渠人民法庭以“诉源治理”为导向,以“诉调对接”“无讼社区”的机制建设为重点,努力让小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有更大的作为。
针对当地农村类型纠纷,努力完善“诉调对接”机制
安宁渠法庭依托当地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诉前和委托调解工作。对于涉及家庭内部成员、具有一定历史因素的土地承包纠纷、自建房纠纷、征迁补偿纠纷,首先委托司法所先行调解,即使调解未成功,也能最大限度缓和当事人之间的对抗,理清争议事实,为正式庭审打下基础。诉讼中,对于适于人民调解的情况,也及时委托司法所进行调解,提高调解效率,缓和矛盾冲突。
在诉调工作中,一是注意司法调解网格制度化建设,初步建立以司法调解员为依托,以村为覆盖面的司法调解网络,在重点行政村设立调解联络员,将化解纠纷工作进一步前沿的事发村,在纠纷早期即开始调解化解矛盾。目前法庭在乡一级设有三个巡回审判点,并积极探索继续向村级延伸的网格化建设。二是完善司法调解员常驻法庭制度建设由司法所派驻调解员常驻法庭多元化矛盾化解中心,进行双向交流。法庭在日常案件处理中需要时,常驻调解员可随时参与调解,法庭也可随时委托进行调解。司法所在调解中需要法庭参与并提供咨询意见时,可通过常驻司法调解员随时沟通解决。
针对城市类型纠纷,努力完善“无讼社区”机制
新市区人民法院努力推进和探索 “无讼社区”多元解纷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推动、公众参与、社区自治的非诉讼纠纷化解格局。在社区积极纳入社区网格员、综治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楼栋长、社区法律顾问、法院人民陪审员等基层力量,同时吸纳公道正派、热衷人民调解事业、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热心群众、担任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号召和动员社区内具备法律知识和热爱公益事业的人员积极参与社区法律服务活动,发挥社区党员、团员、“两代表一委员”在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法规宣传、政策知识解答等志愿服务活动中的作用,为社区居民司法需求提供帮助,力求将纠纷化解于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