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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深入企业座谈 释法析理促调解
  发布时间:2021-04-14 10:31:10 打印 字号: | |
陈某系某公司股东,4月13日


其以公司2年未召开股东会为由
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请求法院依法解散公司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
支持了陈某的诉讼请求
后该公司不服
上诉至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妥善解决双方的纠纷,消除隔阂,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保障当事人各方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近日,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吴婷与市工商联、江苏商会各方负责人一同前往该公司召开座谈会,对案件事实进行深一步了解。

会上,吴婷详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面临的困境,员工对企业的评价,以及案件双方最关心的公司解散和股东权益如何实现的问题,从法律角度进行了详细阐释。

会后,参会双方均表示通过法官的释法说理,对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有了更深的理解。随后,公司向市中院提交了调解方案,表示将会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早日化解双方矛盾。

此次克拉玛依市中院法官深入企业座谈,为下一步审理打下基础。百姓事,事事为大,克拉玛依市中院用实际行动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满意度,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落实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


    (以上人名及公司名均为化名)


 
来源: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