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制定《伊犁州法院贯彻落实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绝对领导的18条措施》,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修订《党组工作规则》,建立人民法院重要工作、重大案件、重要材料政治把关机制,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政治识别评价机制和干警政治档案,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把执法办案作为党建工作主战场,坚持把支部建在庭上,红旗亮在岗上,党组成员任所在支部第一书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部门负责人与支部书记一肩挑,确保“一岗双责”落实见效,让审判权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放心的人手里,实现党建与审执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广泛开展“亮身份、践承诺”“让党旗在审判执行一线高高飘扬”等活动,积极选树“优秀共产党员”“办案标兵”“调解能力”等先进典型,树榜样、立标杆,形成“头雁效应”。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树立重基层、重实践、重实干、重实效的选人用人导向,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在反恐维稳最前沿、执法办案主战场、服务群众第一线,历练斗争品格、提升斗争能力。全面落实从优待警举措,
在工作上关心、生活上关怀、待遇上保障,全院干警的幸福感、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汇聚起了强大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