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博州中级人民法院
采取有力措施深入企业
加大调解力度
积极争取申请执行人的理解支持
酌情给予企业一定的履行期限
帮助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渡过难关
新疆某集团公司与
博乐市某投资公司合同纠纷案中
执行标的额八千余万元
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难度很大
博州中院法官了解到双方主体的特殊性
多次组织调解
最终在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一千余万元后
达成分期付款的和解协议
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撤回执行申请
最终这起历时五年之久的纠纷得以化解
下一步
博州两级法院
将继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发挥执行职能作用
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切实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
为博州经济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