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演义》中
刘备与东吴大战失败后
在白帝城病危
选定李严和诸葛亮为托孤大臣
将儿子刘禅托付给二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刘备在病危时
立下的口头遗嘱是否有效?
又能否以遗嘱形式
指定孩子的监护人呢?
一起来了解
刘备选定李严和诸葛亮为托孤大臣,分别交待两人的分工安排。依照民法典,刘备在命悬一线时立下口头遗嘱,意识清醒,加之现场有多位大臣及侍从作为见证人,因而该遗嘱是有效的。如果刘备此后病情好转,撤回、变更遗嘱,则以最后意见为准。
病榻前,刘备让阿斗拜诸葛亮为亚父,并嘱托诸葛亮辅佐阿斗。刘备作为阿斗的监护人,面临生命危险时,以遗嘱的形式指定由诸葛亮担任阿斗的监护人,符合民法典关于遗嘱指定监护人的规定。
虽然有诸葛亮撑场子,但刘备依旧担忧阿斗不靠谱,辛苦打下的江山迟早崩盘。于是,刘备承诺,若阿斗不成大器,诸葛亮可以取而代之,承继帝位。
在什么情况下
可以立口头遗嘱?
立口头遗嘱需要注意什么?
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因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在上述故事中,刘备是在命悬一线、意识清醒时立下口头遗嘱。当时,现场也有多位见证人,所以刘备立下的口头遗嘱是有效的。如果此后刘备病情好转,重新以书面形式立下遗嘱,那当时所立的口头遗嘱就无效。
而民法典继承编
也有了一个新亮点:
那就是扩大了
代位继承人的范围
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补充形式,适用法定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及遗产分配份额,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即:将第二顺序继承人中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也规定为代位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