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执行案款可以通过微信扫码缴纳,
不用现金支付,
太好、太方便了!”
新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服务窗口,
一名当事人感慨道。
自今年3月起,新和县人民法院通过积极争取,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执行款收缴在原有法院财务收现、银行柜台、网上银行端通过现金、支票、POS机划账的基础上,正式增加微信扫码支付渠道。
前来支付执行案款的当事人说:“法院开通执行案款微信扫码支付让我们切身体验到了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满足现下大家普遍使用智能手机进行电子支付的需求。”
据该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介绍,“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微信扫码支付方式,需通过缴费通知书获取微信支付二维码,在二维码扫码成功后,将该款项直接转入法院“一案一账户”执行款管理系统。
据了解,该系统通过在立案时自动为每一个执行案件绑定唯一一个虚拟银行子账号,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案款到账后,可直接登记发放至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扫码缴费进入“一案一账户”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案款一一对应,执行款管理将更加规范,网上层级审批流转,快捷支付,确保案款发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解决执行案款长期滞留、案款对应不明等问题。同时,有利于消除发放执行款上的消极行为,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使案款在“阳光下”流转,有效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执行不公、执行不廉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