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下午,阜康市人民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和中国共产党阜康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文件精神,总结回顾该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香平元总结回顾了2020年阜康市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出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2021年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020年,阜康市人民法院在上级法院和市委的安排部署下,在各级纪委监委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稳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加强对法院干警的监督管理,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发挥问责处置的震慑作用,以廉政司法促进公正司法取得了新的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依然艰巨,正风肃纪反腐永远在路上。
2021年全院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上级法院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不断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强化干警的纪律规矩意识,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同时落实好司法责任制,规范审判权力运行,不断促进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不断加强过硬法院队伍建设,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纪律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