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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苑风采 |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和颖
  发布时间:2021-03-15 12:11:30 打印 字号: | |

今年年初,在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个人中,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和颖同志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称号。

颖在立案庭主要负责审理小额诉讼案件,作为一名拥有37年党龄的老党员,她忠诚党的领导,热爱法官事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脚踏实地、秉公执法、公正清廉、甘于奉献,将对法官崇高事业的理解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情谊,融入具体审判工作中,为她热爱的审判事业默默奉献了青春韶华。而今,57岁的她依旧满腔热情地奋战在审判一线,谱写着审判人生的华美乐章!

作为一名老法官,她工作态度端正,引领着年轻法官们,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付出,她秉持刚正不阿,廉洁司法的初心,坚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以自身过硬的业务水平和丰富的人生经验,让每一个涉诉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尽最大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和颖法官把“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办案宗旨贯彻到自己所承办的每一起案件中。多年来,她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整合资源,开辟多种途径,开展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群众利益无小事”是和颖法官时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在办案过程中她总是针对不同的案情耐心细致做调解工作,努力缓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工作能力强,作风干练的她,承办的绝大多数案件都做到了快审、快调、快结,案件优质高效,多年无群众投诉。

作为一名在民商事审判一线工作了30多个春秋的普通法官,办案万逾件的经历,和颖法官深深体会到,只有用真心去感受当事人的喜怒哀乐,才能赢得当事人双方的信任,有了信任,老百姓才能服判息诉,才能安心工作生活,社会才能和谐稳定,我们的国家才能兴旺发达,这就是一名普通法官矢志不渝的信念和追求!


 

 
来源: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