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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好局 起好步 | 昌吉州两级法院联合化解涉7000余万元的连环案件
作者:马翔馨  发布时间:2021-03-02 10:17: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经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和昌吉市人民法院联合调解,成功化解标的额高达7000余万元的7起连环案件,赢得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2008年至2009年,重庆某公司因新疆某公司拖欠脱硫电价款、违约金、补偿款及资金占用费等问题对该公司进行两次起诉。两案分别由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新疆某公司向重庆某公司支付款项7000余万元。

两案生效后,被告未及时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某公司分别提出两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要求停止执行。申请人重庆某公司认为被告在执行过程中以不合理价格向案外人转让替发电量,侵害其合法权益,分别向昌吉州中院和昌吉市法院提出三起债权人撤销之诉。

该起案件承办法官李静蓉接到案件后,考虑到该三案及另外两件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件仍系执行案件引发的纠纷,如果执行案件不能妥善解决,后续纠纷也会不断产生。为了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完全化解,李静蓉法官从全局考虑,将7件案件合并调解,遂联合昌吉市法院承办法官王天红共同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

调解决定:

调解中,承办法官从关停企业的实际困难出发,充分考虑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在保证双方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多方调解。历时两个月的时间,在承办法官不懈努力下,双方渐渐恢复信任,最终以被告分两期向原告支付5000万元达成和解协议,5起诉讼案件全部撤诉处理。

签订和解协议当天,原告收到被告履行的第一笔案款,剩余款项将在2021年3月底前履行,届时2起执行案件终结结案,缠绕原、被告双方三年之久的7起案件彻底得以解决。



 

 

 

 
来源: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