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尼勒克县人民法院召开今年首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2021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内容。
会议指出:保持新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必须要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弘扬法治精神,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新疆工作各个领域。全院干警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谨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要求:一要加强理论学习。学习领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十九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持之以恒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学习贯彻覆盖到每个院领导、每个法官、每个党员,不断提高干警适应新发展、新要求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守好初心。始终以人民为中心,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正确认识新疆的发展变化、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重大意义以及新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要不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持续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三要提高政治站位。将目光放长远,将理论学习运用到工作当中去。提高服务能力,紧紧围绕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的工作安排,自觉把人民法院工作摆进去,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