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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院举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宣讲会
  发布时间:2020-12-14 17:00:56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12月11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举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宣讲会。按照高院党组安排,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阿克拜尔·艾克拉木以“坚持团结稳疆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题对高院机关及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全体干警进行宣讲。


宣讲活动

本次宣讲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民族团结在新疆工作的重要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正确认识新疆的历史文化、坚决肃清“双泛”流毒,打好“组合拳”、扎实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全力确保新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争做坚定维护民族团结的新疆法院好干部五方面解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就结合法院实际做好民族团结工作进行详细讲解。

宣讲强调,要确保政治过硬,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不断提高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要善讲团结,积极参加“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争做民族团结表率,努力提高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维护民族团结的能力。要作风扎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完善司法为民举措,对各族群众做到真诚实意、贴心服务,不断满足各族群众的司法需求。要业务精通,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严把程序关、证据关、事实关、法律关,始终坚持秉公司法,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切实让各族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廉洁自律,坚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认真落实“三个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制度防线,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和政治操守。

据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安排,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主题,自10月30日起已组织开展一个多月的政治轮训活动,高院党组成员带头为高院机关干警、“访惠聚”驻村干警进行宣讲。在此从基础上,自治区高院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与第三次中央新疆座谈会精神结合起来,自12月12日启动新一轮政治轮训活动,每日利用半天时间开展集中轮训,观看专题学习视频、召开学习研讨会,进一步增强机关全体干警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来源:高院公众号
责任编辑: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