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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法院:善于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干警苗头性违纪问题
作者:李晓春  发布时间:2020-12-04 10:32:52 打印 字号: | |

2020年,新疆高院伊犁州分院党组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前移执纪关口,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小处入手,充分发挥组织谈话优势,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是强化学习抓教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围绕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干警思想政治教育。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支部为单位,院机关党委统一制定每周学习计划、规定学习篇目,采取全员政治轮训、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形式,严抓《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结合纪律作风整顿年、“百日大练兵”、第22个党风廉政教育月、“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专项整治”等活动,随时更新学习内容、学习重点、学习方向,确保目标不变、靶向不偏、力度不减,持续释放正风肃纪信号。

二是查摆问题促整改。通过强化学习、谈心谈话、自查自纠、征求意见、专题会议等方式,区分党组班子、党支部、党组成员、干警个人四个层次,围绕理想信念立场、主体责任落实、干部作风转变、监管制约机制、持续基层减负以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七个方面,对标对表查问题,同时列出“查摆问题清单、原因剖析清单、整改措施清单、责任落实清单、完成任务清单”五个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对短期内能够整改的,立查立改;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列出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三是注重监督强作风。持续开展作风纪律整顿年活动,成立以院党组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带队分设9个督察组采取随机抽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举报核查等方式,每月轮流不间断地对本单位各部门及全院干警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值班备勤制度、干警考勤制度、庭审行为规范等各项制度和重点工作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限期整改,确保督查内容、督查人员、督查时间全覆盖。同时,坚持关口前移,加大对全院干警的日常管理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运用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措施进行处置。2020年,开展纪律作风督察8次,下发督察通报6期,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干警6人。


 
来源:伊犁州法院
责任编辑:张蕴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