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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法院召开非法集资案件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
作者:马奉君  发布时间:2020-12-03 10:27:37 打印 字号: | |

11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伊犁州直两级法院2019-2020年依法审理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同时发布两起典型案例。

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伊犁州直两级法院共审理一审非法集资类案件9件17人,二审案件6件10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人,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6人,非法集资的资金超过达3亿元。

随着人民群众的理财需求进一步增加,不法分子乘机而入,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数量也逐年上升,此类案件最终导致集资参与人损失难以挽回,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唤起广大群众在投资理财时防范风险的意识,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无风险、高收益”等宣传,应正确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依法投资、理性投资。

近年来,伊犁州直两级法院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保障伊犁经济健康发展、保卫老百姓的钱袋子为己任,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来开展工作。一是建立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备案制度和重大案件督办制度,监督指导县市法院依法审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二是坚持内外联动,积极参与研究完善涉案财物处置共享平台、跨区域跨部门工作衔接配合程序、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在预防、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形成合力,不断提升打击处置工作效果;三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着眼伊犁经济发展大局,尊重金融市场规则,严格区分金融犯罪与金融创新、刑事犯罪与民事纠纷的界限,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创新相统一,坚持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激发市场活力相统一,努力实现精准打击和有效保护。四是加大司法宣传力度,以案例剖析、法制宣传、公众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引导群众理性投资,提高广大群众的风险自担、后果自负的意识,最大限度的警示群众“远离非法集资”,使群众主动参与到宣传、防范、拒绝非法集资的队伍中来。

 

 

 

 
来源:伊犁州法院
责任编辑:张蕴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