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你们是真正地为我们着想,感谢你不厌其烦的为我的案子、做工作,太谢谢您了!”调解室外,买某激动的对调解法官说道。
近日,新源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健康权矛盾纠纷,在调解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疏导下,当事人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案结事了。
据悉,2019年11月4日,买某骑自行车在道路行驶时,因避让阿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摔倒受伤。经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阿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买某负事故次要责任。经查,阿某系杨某物流公司的雇员,案发时自己正在为杨某运送快递。杨某则表示三轮车不是自己开的,不应承担责任。阿某表示自己也不应承担责任。协商无果后,买某遂将阿某、杨某诉至新源县法院。
受理此案后,调解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调解,阿某、杨某同意承担事故赔偿责任,但就赔偿金额比例问题,双方一直存在争议。随后,承办法官继续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对两被告进行多次耐心地劝解、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阿某、杨某对各自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与赔偿金额,予以确认,且按照协议支付了赔偿款。
买某当庭撤诉,该起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