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持续深化和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干警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助推审判执行工作,努力为昌吉州的稳定和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2019年以来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优秀法院”“全国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2020年11月20日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该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的绝对领导,将“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纳入中心组学习和支部“三会一课”,引导广大干警筑牢信仰之基、凝聚奋斗之力、坚定为民之心。
该院教育引导干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高效审理行政、民事纠纷案件,切实解决执行难。今年以来,该院主动作为,健全完善制度机制20多项,服务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
该院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增强司法公信力的根本措施,创建“赵瑞琴法官工作室”等党建品牌,组织道德讲堂,评选文明庭室、文明家庭,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该院扎实开展“访惠聚”“民族团结一家亲”等工作,2017年以来连续三年被自治区评为“访惠聚”优秀组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