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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将全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
作者:买尔旦·米吉提  发布时间:2020-11-14 10:49:30 打印 字号: | |

11月13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自今年12月1日起,全区法院全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全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将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审理知识产权行政和刑事案件。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永江,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宝平,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高国伟出席会议,共同签署《关于对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中刑事司法保护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据悉,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是人民法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有效抓手。为推进此项工作,自治区高院起草工作实施方案,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实施,并与各部门持续加强沟通协调有关事项,确保规范有序开展。

自治区高院将以此次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正式实施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充分发挥“三合一”审判机制优势,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为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新疆高院公众号
责任编辑: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