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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经济发展 | 1+N : 乌什县法院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
  发布时间:2020-11-12 10:20:07 打印 字号: | |

近日

乌什县人民法院

依法开庭审理

一起非法猎捕

杀害珍贵

濒危野生动物案件

2020年1月11日,被告人依某干完农活回到家里,看到红隼在吃圈养的鸽子,便用扫把捕猎红隼,并在围捕过程中将红隼杀害。为防止其它鸟类吃种植的玉米、小麦等农作物,被告人依某将红隼的尸体悬挂在玉米堆上面,用来警示其它鸟类。

2020年2月21日,同村村民路过其家门口发现红隼尸体后举报。

来源: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