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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表见代理的代理行为有效
  发布时间:2020-09-14 10:57:13 打印 字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一百七十二条。

什么是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的代理行为是否有效?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责任编辑: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