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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经济发展 | 1+N:三方线上见 伊犁州法院成功调解群众的“揪心事”
  发布时间:2020-09-04 10:26:08 打印 字号: | |

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法官运用云间庭审系统,成功调处一起标的额达123万余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拿到工程款的文某为法官公正高效的办案点赞。2013年8月31日,伊宁县A公司与B公司就某建设项目签订施工合同及质保合同,同期B公司将部分工程分包给文某施工,文某按约完成施工并交付使用。2017年10月办理了竣工验收手续。经文某与B公司结算,该工程决算价为1036.1万元,尚欠工程款123.47万元。A公司由于配套资金不到位,从银行贷款70万元支付给B公司,付款过程中扣除了该款利息4.35万元。

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质保合同中对防水项目约定的质保期为五年,质保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B公司与文某对质保金未做约定。

B公司施工的该项目质保金为310万元,扣除劳保统筹费及代扣代缴费用后,A公司仅欠付B公司工程质保金90万元。

因B公司迟迟拖欠工程款,文某遂将A公司与B公司诉至一审法院。一审法院判令B公司共支付文某工程款123.03万元及利息。B公司暂扣文某的工程质保金6.15万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付清。文某与B公司均不服,遂上诉至自治区高院伊犁州分院。


王泉红运用“云间”庭审系统与当事人视频连线

为尽快解决文某和B公司的资金周转困难,该案主审法官王泉红多次通过电话与当事人沟通,梳理争议焦点。在主审法官的努力下,8月24日上午,三方当事人通过在线庭审达成调解协议,并远程签字确认,B公司共支付文某工程款123.03万元及利息,于2021年1月30日前付清。A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前支付B公司涉案工程质保金90万元,三方隔空“未握手”但言和。


常态化疫情防控以来,伊犁州直两级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成果,通过人民法院音视频调解平台、移动微法院、“云间”庭审系统等,开展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线上调解、在线庭审、智慧执行等“一站式”线上便民利民诉讼服务,主动为群众和企业排忧解难,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端口前移”,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让人民群众在线上线下都能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

7月27日至8月30日,伊犁州直两级法院共审结案件2905件,在线庭审案件1348件,电子送达3951人次,12368热线电话答复当事人 2253人次,在线音视频调解案件1478件,其中调解成功960件,共线上执结案件1038件。





 

 
来源:伊犁天平
责任编辑: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