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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撤销死亡宣告后的财产返还
  发布时间:2020-08-31 11:33:37 打印 字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五十三条。


死亡宣告被撤销


其继承人应当返还财产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五十三条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第六编(继承)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责任编辑: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