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疫情期间审判工作不停摆、诉讼服务不中断、公平正义不迟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在线诉讼,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充分拓展思维理念,积极加大网上调解工作力度。
一、提高政治站位 明确工作任务
疫情发生以来,立案一庭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考核指标为“指挥棒”,在线下调解工作受到影响的情况下全面拓展网上调解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案件调解率。一方面,积极与高院信息技术处沟通,了解网上调解考核指标的内容及提取途径,对标对表开展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另一方面,使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手机端的新疆移动微法院录入案件,依托公共平台开展调解工作,为当事人创造便利的纠纷解决途径;在诉讼服务中心打造在线调解室接入互联网和音视频信号,由在院留守的速裁团队审判人员组织案件当事人进行“云调解”。
二、开展在线培训 提升调解能力
为保证网上调解的质量和效率,提升调解人员的能力和素质,立案一庭组织召开调解工作线上培训会,立案一庭副庭长张惠君和该院特邀调解员张桂丽通过“钉钉”会议,以“如何做好调解工作”为主题开展线上培训会, 张惠君法官在就案件调解技巧及调解工作经验进行详尽讲解,并进一步规范调解协议的制作。张桂丽调解员以互动连线的方式,结合多年调解工作实践与大家进行案例实操经验交流。疫情期间开展调解培训3次,培训审判员、法官助理、特邀调解员共72人次。
三、调动调解力量 完善诉调衔接
为保障网上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完善诉调联动衔接机制,立案一庭从上诉案件中筛选出78件案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向人民调解员、律师调解员、公证调解员推送案件,让特邀调解员在家开展调解工作。目前特邀调解员已成功调解一起因家暴而引起的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特邀调解员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当事人耐心沟通,最终上诉人撤诉,避免家庭矛盾升级。向特邀调解员分案78件,调解后已达成调解意向12件(待疫情结束后制作正式调解协议),调解成功2件,结案1件
四、通过媒体渠道 广泛开展宣传
疫情期间,立案一庭针对网上调解相关工作,结合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先后接受《新疆法制报》、FM961电台、FM949电台等媒体采访和连线,多渠道多角度向广大群众公布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网上调解业务以及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开庭和网上送达业务,在疫情期间为人民群众答疑解惑,排忧解难。
下一步,立案一庭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破常规,加强对审判员和特邀调解员的培训、指导和管理,确保网上调解服务不断向纵深发展,让当事人了解、接受网上调解方式,推动乌鲁木齐市法院系统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