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还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年初,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全区法院启动“新疆在行动”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截至目前,全区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5397件,执行到位金额共计11066.68万元,司法救助60人次,发放司法救助款80余万元。
执行信息化
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
涉民生案件包括涉及追索劳动报酬、拖欠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和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相关的案件。
近期,精河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了申请执行人夏某某等人与被执行人河北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
由于该案涉及申请人较多、执行标的较大,该院执行法官在疫情期间运用执行信息化系统,通过在线调解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按照还款方案全部履行了案款。
这是专项执行行动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全区法院不断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充分运用执行信息化手段及涉民案件快速执行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做到优先执行、快速执行。发挥综合治理机制作用,各级法院两千余名执行干警开展“突击执行”“集中走访”,进一步加大对恶意逃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对家庭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
民生无小事
“新疆在行动”涉民生案件
集中执行行动仍在继续
自治区高院围绕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服务保障民生为着力点,继续统筹全区法院做好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切实做到执行有力度、司法有温度,为不断满足各族群众司法需求、助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