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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审判执行 | 信用还能修复?这起案件告诉你,可以!
作者:陈成  发布时间:2020-07-11 10:32:09 打印 字号: | |

“人无信不立”

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大家熟知的“老赖”

履行完法律文书义务

信用记录还可以修复吗?

日前,英吉沙县的一名被执行人

就成功的修复了信用记录

2015年2月,邹某在托某处购买了价值5.5万元核桃后玩起了失踪,经托某多次催要,邹某只支付5000元。为催要核桃款,托某多方寻找被告的下落,均以失败告终。于是托某在2019年6月2日将邹某诉至法院。英吉沙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判令邹某向托某支付货款、交通费、住宿费等,合计53587元。判决书生效后,邹某仍下落不明。

2020年4月20日,托某向英吉沙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方寻找被执行人财产,均未查询到线索。该院依法将邹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月18日,邹某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并委托喀什某公司代其履行支付义务。法院同时也依法将被执行人邹某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屏蔽,修复了邹某的信用记录。 

人民法院实时向有关单位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人民法院对被列入失信名单后又积极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将及时屏蔽失信信息。


 

 
来源:英吉沙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