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了一场上门调解
案情回顾
一直躲到距乌鲁木齐市400多公里的乌苏市甘河子镇包家庄子村的李强(化名),看到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常冰一行时惊讶地说:“真没想到你们能找到这里来。”
事情还要从7月6日说起。8名情绪激动的农民工来到了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我们16人被李强雇佣,在乌鲁木齐县甘沟乡建房。施工期间,因资金不足,项目被迫停工。李强拖欠大家工资16万余元,人不知去向。”领头的工人刘某说。李强消失后,他们四处打听,得知他在乌苏市又承包了一个工程,便来到乌鲁木齐县法院,请求法官追讨工资。
立案后,常冰帮助工人们联系当地的司法局,司法局派出援助律师为16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当晚,律师传来消息:李强把妻儿接到了乌苏市甘河子镇包家庄子村。
7月7日一大早,常冰带着书记员,从乌鲁木齐赶往乌苏。经多方寻找,在包家庄子村一幢矮小的自建房外找到了李强。
常冰跟着李强进入了他家,房里放了一张床、几件家电,一张桌子周围摆着用砖块垒起来的“凳子”。
李强承认拖欠工人工资的事实,但不认可工人们要求的金额,并且表示自己没有钱支付工人工资。
“其他工程款结了吗?”常冰询问。
李强表示将有一笔工程款到账,但数额较少,没办法一次性还完。
听说资金少,工人们有些着急:大家被拖欠的工资,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让谁先拿钱,谁后拿钱呢?
“有没有办法让大家同时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常冰说出大家的疑虑。
沟通许久后,工人们给出一个月的宽限期,届时,李强将拖欠16人的工资一并还完。
常冰舒了一口气,又组织李强和工人们对账:“大家把手里的出工单、工时表等证据都拿出来,确定数额没问题了,我们就出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