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以来,新疆法院加速推进“1+N”措施,开启“110”司法新模式,目前全疆已有超过50个旅游巡回法庭实现了实质化运行,为游客调解纠纷,解疑释惑。
据介绍,“1+N”措施,“1”即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为各级法院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重要指南;“N”即结合新疆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一系列细化的改革措施,明确具体的操作办法、阶段任务、路径举措,使《实施意见》提出的工作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永江表示,通过贯彻落实“1+N”系列措施,新疆各级法院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大破产审判力度、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自治区重要工作部署、服务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开展诉源治理等方面积极作为,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6月29日,为落实“1+N”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新疆高院结合全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下发《关于在乌鲁木齐知识产权法庭开展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推行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以《诉讼要素表》《应诉释明表》为指引,通过庭前会议固定诉辩主张、无争议事实和争议焦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庭审,并有条件的适用简化裁判文书,实现案件快速审结。目前快审机制主要在涉及作品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商标权三类侵权案件全面推广。
快审机制的推行有助于帮助当事人降低维权成本,引导当事人依法有效维权,合理预判诉讼成果,同时大大增强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有效提高庭审效率,统一案件的裁判标准,有效解决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周期长的难题,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
记者了解到,“1+N”系列措施实施以来,新疆各级法院纷纷开通涉企“绿色通道”,走访企业、开展座谈、了解需求,及时回应企业关切;主动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破产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加大“僵尸企业”处置力度,推进企业优胜劣汰;激励保护企业创新发展,深入企业,帮助制定助力发展的知识产权策略;推进建设“中哈联合纠纷化解平台”,从人员配备、工作机制、经费保障等多方面共同发力;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快立快审快执涉扶贫案件,对涉建档立卡贫困户诉讼案件全面减免诉讼费等,引起强烈反响,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