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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总目标 | 新疆法院向毒品犯罪“亮剑”不手软
  发布时间:2020-06-28 10:54:22 打印 字号: | |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 

推动禁毒工作向纵深发展

2019年以来,全区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推动禁毒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

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全区法院共受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803件,其中新收案件682件,旧存案件121件。较2018年同期下降2.8%,案件受理量呈下降趋势。

全区法院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701件;较2018年同期上升1.9%;

审判效率稳中有升,打击毒品犯罪效果良好。

全区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毒品犯罪,震慑毒品犯罪。


一、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全区法院对于毒品犯罪坚持从严惩处,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源头性毒品犯罪,以及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坚决依法充分适用财产刑,实行打罚并举。

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全区法院对于罪行较轻、未成年人或者具有自首、立功、从犯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教育、改造大多数毒品犯罪分子,实现刑罚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严格落实依法办案要求

全区法院依法规范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收集与审查工作,提高办案质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诉讼权利。

四、加强对下调研指导

针对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自治区高院加大调研指导力度,规范毒品犯罪的法律适用,切实提高全区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水平。

五、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

自治区高院积极参与自治区禁毒委员会对各地禁毒工作的督导检查;将每年“6.26”国际禁毒日新闻发布会制度化,通过公开庭审、发布典型案例、禁毒宣传进社区进学校等,持续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提高人民群众自觉抵制毒品的意识和能力。

禁毒工作关系国家安危、民族兴衰和人民福祉,下一步,全区法院将持续发力,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坚持厉行禁毒方针,打好禁毒人民战争,推动禁毒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来源:高院公众号
责任编辑: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