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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坪县法院开庭审结两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犯罪案件
作者:于园园  发布时间:2020-06-18 10:39:14 打印 字号: | |

柯坪县人民法院加大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犯罪的惩处力度,分别于2020年5月29日、6月8日开庭审理了两起被告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法院经依法审理查明,2019年12月6日,被告人西某去山区的路上,看到一只鹅喉羚(鹅喉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俗称“黄羊”),为饱口腹之欲,于是骑着摩托车追赶冲撞并杀死一只鹅喉羚;2019年9月28日、29日,被告人阿某、马某迷信新疆岩蜥(国家保护野生物种)能治疗白癜风,于是以集中捣毁巢穴方式非法猎捕新疆岩蜥69只,在回家途中被柯坪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依法查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西某非法猎捕、杀害被国家列为二级保护名录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告人阿某、马某非法猎捕大量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保护野生动物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林业、检疫、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认真履行职责,相互密切配合。坚决打击非法盗猎、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全社会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大力协助有关执法部门,坚决与各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来源:阿克苏地区中院
责任编辑: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