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金钱考验着人心与人性。近日,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使得一对原本感情深厚,却因为借款闹得水火不容的好朋友重修旧好。
2016年7月1日案外人张某某向原告张某借款20万元,出具借条并承诺该款将于2016年9月30日还清。案外人张某某逾期未还,张某遂将其起诉至沙湾县人民法院,庭审中原告、案外人张某某达成调解协议,承诺分期偿还借款及利息。后案外人张某某无履行能力未按该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张某以案外人张某某所欠原告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为由对案外人张某的前妻姚某某提起诉讼,以达到由夫妻二人共同还债,原告权利得到保护的目的。一审法院以原告证据不足为由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张某不服,遂上诉至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庭前,合议庭成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查明,被上诉人姚某某与案外人张某某已于2018年8月20日协议离婚,也了解到上诉人张某与被上诉人姚某某是十多年的好朋友,上诉人是基于对被上诉人姚某某信任,才给姚某某的前夫即案外人张某某出借20万元借款,该借款确实用于姚某某与其前夫共同生活经营期间。合议庭成员针对该事实,对被上诉人从法律、人情角度做工作,指出被上诉人姚某某无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朋友情谊方面,都应当承担共同还款责任。被上诉人姚某某情绪激动讲述自己被前夫张某某无情抛弃,现身背巨额债务的不幸遭遇以及抚养儿子的艰辛生活。了解到这一情况,承办法官茹荷娅从双方当事人多年友谊入手,从道德和法律层面上耐心说理疏导,做通思想工作,平复被上诉人的情绪,双方放下了包袱,被上诉人姚某某主动走到上诉人张某跟前,诚心诚意提出还款,上诉人张某从多年姐妹情出发,考虑到被上诉人现在艰难的处境,只要求被上诉人在两年内归还6万元。最终,在合议庭成员的主持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上诉人张某还主动邀请被上诉人姚某某搭便车一起返回沙湾。至此,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重归于好,多年积怨烟消云散。
人之初性本善,心怀感恩方显做人之本。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直面太多的人情冷暖、美丑善恶。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无论裁判结果如何,人民法官都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主要目的,坚持公平正义,从细节入手,努力推动审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