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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对学习贯彻民法典作出部署
  发布时间:2020-06-16 10:18:5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通知》,要求全区法院立足审判实践,充分做好民法典专题培训和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新疆高院成立民法典理论研讨小组,先学一步、学深一步;按章节分配学习重点,推出一批学习宣传的骨干力量。梳理民法典原有民事法律规范创新和修改的580个条文,做好新旧法衔接适用工作。注重收集贯彻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分工负责,分解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开展培训授课。针对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开展答疑释惑,为全区法院学习、理解、适用民法典提供正确指导。

 6至7月将集中举办民法典专题培训讲座,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对口援疆法院审判业务专家、法学专家、高校教授开展面授和远程视频授课。

 8至9月,集中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各级法院分管民商事的院领导都要承担授课任务。

 10至12月底,加强对民法典适用的专项研究和业务准备,加强对相关司法解释的学习掌握,积极应对新类型民事案件以及诉讼主体、内容、结构变化带来的挑战,全面做好民法典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新疆高院成立民法典学习研讨小组

开展第一次集中学习

按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安排部署,近日,自治区高院民法典学习研讨小组正式成立并召开第一次集中学习会议。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永江主持会议。

会议确定了学习研讨小组当前工作任务,决定在《新疆审判》《审判指导与调研参考》及机关网站设立“学习贯彻民法典专栏”;将民法典的学习纳入“百日大练兵”活动竞赛内容;编写“万名干警走基层,百姓说事,法官讲法”民法典宣讲指南;通过广播电视台、报社等媒体组织民法典宣传;梳理新旧法律衔接及开展新疆法院适用突出问题的专项研究;收集全区各级法院学习理解和适用中的疑难问题并进行业务指导。围绕上述工作内容,组建六个团队,明确了团队负责人,同时确定后续承担授课任务的主要人员。

会议强调,学习研讨小组成员要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每周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既要掌握看得见的“法条”,又要理解看不见的“法理”,精准把握条文要义,成为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骨干力量。

要提前着手,把握重点,认真梳理民法典原有民事法律规范创新和修改的580个条文,深入研究原有条款的细微变化和创新内容的制度内涵,做好新旧法衔接适用工作。

要加强调研,学以致用,立足新疆实际,结合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司法解释立项计划,注重收集新疆法院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为各级法院学习、理解、适用民法典提供正确指导。

要主动担当,大力宣传,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小组成员承担法院内部对民法典的培训授课的任务,同时根据社会各界的需求,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明法的形式,承担宣讲任务,推动民法典精神深入人心。 

会后,学习研讨小组集体观看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民法典编纂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利明教授的视频讲座。




 

 
来源:高院公众号
责任编辑: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