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任务中,明确有一项——“着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针对这项任务,新疆法院立足服务大局、靠前谋划、积极作为。下面请看新疆法院聚焦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实招硬招: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一手抓疫情防控不松懈,一手抓执法办案不放松,在疫情防控期间探索出了一条互联网司法新模式,在突发考验面前展示了法院干警勇于担当、迎难而上的优良作风。
一、畅通立案渠道,网上实现有案必应、有诉必理。全区法院立案法官值守12368诉讼服务热线,确保当事人通过全区法院诉讼服务网、新疆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提交的立案申请及时处理。2020年2月3日至4月29日,全区法院网上立案10287件。
二、大力推进便民缴费服务,开通微信、电汇等诉讼费缴纳新通道。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提交的立案材料审核通过后,扫描二维码或以电汇的方式进行在线缴纳诉讼服务费,成功实现由“立案只需跑一次”到 “足不出户即能立案”的积极转变。2020年2月3日至4月29日,全区法院网上缴费案件共计28607件。
三、推进网上调解,大力提升矛盾纠纷远程化解能力。各级法院充分运用新疆移动微法院的“线上调解”“掌上法庭”功能,引导当事人开展网上调解。乌鲁木齐市当事人周某因一起合同纠纷而心急如焚,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在法官的指导下网上立案、在线调解,仅用时12小时圆满结案。2020年2月3日至4月29日,全区法院共调解结案33057件。
四、规范有序、稳步开展在线庭审工作。为应对疫情,全区法院开启线上庭审模式,诉讼参与人互不见面,视频画面清晰稳定、庭审笔录自动生成、庭审录音录像同步存档,远程庭审规范有序,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2020年2月27日,自治区高院通过“云间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一起商标代理合同纠纷,标志着三级法院实现线上庭审“全覆盖”,2020年2月3日至4月29日,全区法院共完成互联网庭审7815件。同时,2020年4月21日,全区法院启用新版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通过与线下工作相结合的方式途径,保证送达便捷高效、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