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全区法院作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主力军”,坚持自治区重点工作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精准服务保障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把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落到实处。
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聚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等方面作出重要论述。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也是新疆保持社会持续稳定后实现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自治区党委坚定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紧围绕总目标谋划部署推进工作,以一系列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扎实举措,在短短几年间就取得了反恐维稳、反分裂斗争重要阶段性成果,稳定红利持续释放;特别是面对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态度坚决、部署科学、措施有力,在全国率先打赢了疫情防控阻击战,成为受疫情影响最小、第一个复工复产复学的地区,为经济社会发展赢得了时间、赢得了主动,同时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一系列安排部署。
司法不仅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同时也担负着为经济社会繁荣发展提供服务保障的神圣使命。
人民法院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平等保护各方主体权益、依法调整利益关系,有利于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以创新务实的司法措施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自治区高级人民党组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自治区中心工作谋划部署审判执行业务,自觉主动把法院工作置于自治区大局中审视谋划,把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今年法院工作的重要任务和改革亮点,不断延伸拓展司法职能,把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及时准确地贯彻到司法裁判中去。
聚焦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早谋划、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精准发力,在全国法院率先提出以1个为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为“纲”,“N”项举措为“目”的“1+N”制度体系,围绕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金融业健康发展、供给侧改革、知识产权保护、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旅游兴疆、消费者权益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打赢脱贫攻坚战9个重点领域,明确服务保障的目标任务、工作原则、重点内容、配套机制,全面保驾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高度关注。
三、坚持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确保司法措施有效落实。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高院党组将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列出台账清单,强化调研指导,全程跟踪问效,构建全区法院“一盘棋”的联络督办机制。
“1+N”制度体系出台后,各级法院迅速行动,结合本地实际,找准结合点、切入点,确定各具特色的服务保障措施,取得积极成效,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有序推进。
4月23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自治区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就“1+N”制度体系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重点举措等向媒体公众做了详细介绍和解读,得到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自治区高院如期启动知识产权助力脱贫攻坚南疆行活动,会同于田县、和田县法院深入当地企业,帮助制定助力发展的知识产权策略;乌鲁木齐市中院正式挂牌成立首个知识产权法庭,对部分知识产权案件实行集中管辖,进一步统一保护标准;昌吉州中院编制《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服务手册》,详细列出法律风险点,促进民营企业稳健发展;喀什中院制定的配套措施得到当地党委高度评价,靠前实现了优化营商环境“府院”衔接、协调联动;全区4A以上景区均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开启便捷服务旅游业的司法新模式。
下一步,自治区高院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针对新领域、新任务制定新措施,不断填补服务保障空白,制定具体措施纳入“N”的体系,最大限度发挥司法在稳定预期、提振信心、激发活力、促进发展、优化环境方面的独特作用,为促进新疆经济繁荣发展、社会长治久安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