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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大练兵|巴州中院指导组赴基层开展“六专四室”帮助指导活动
作者:帕尔胡扎提  发布时间:2020-05-22 10:29:16 打印 字号: | |

标准规范的安全防范设施和装备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安全有序运行的基本保障,关系着司法尊严和司法形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最高院关于“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确保审判工作安全有序运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依据相关行业标准,结合一线需求和实战需要。5月20日至21日,该院指导组赴和硕、和静、尉犁县等基层法院进行关于“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的帮助指导。

本次帮助指导分别对各基层法院羁押室、专用羁押通道、专用囚车库、监控室、装备室以及枪库等“六专四室”建设要求进行了现场指导,同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有效落实了基层法院“六专四室”建设的推进。其次,分别对各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关于警队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并根据“百日大练兵”实施方案,以实践理论相结合的原则,对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进行了体能和理论的考核。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庭审保障和警务保障工作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各基层法院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对照“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要求自查不足和隐患,借助“百日大练兵”活动,继续进一步增强干警政治意识和业务能力,加强警务安全设施建设,落实好安全保卫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有效提高干警安全防护能力。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小贴士

“六专四室”是什么?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安全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司法警务工作规范化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六专四室”建设规范的通知。法院六专四室是指:“六专”:专用囚车、专用车库、专用卫生间、专用通道、专用桌椅、专用电梯;“四室”:指羁押室、装备室、监控室、枪弹室。


 

 

 

 

 

 

 

 
来源:巴州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潇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