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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巡礼 | 和静县人民法院:法官协助乡、村干部合力再现新时代“枫桥经验”
作者:阿丽腾才次克  发布时间:2020-05-19 11:16:5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和静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侵占集体土地案件。

1990年以前,阿拉沟乡夏尔尕村80亩地产权原属于南山矿区胜利厂,1990年胜利厂将这块地转让给阿拉沟乡夏尔尕村。1992年,经夏尔尕村民大会表决,夏尔尕村决定将该80亩土地用于无畜户和贫困户种植粮食使用。

2017年开始,该村贫困户才某未经村委会同意,将该80亩地强行占有,拉起了围栏等设施,不允许任何人使用该地,也拒不退还侵占土地,导致侵占的80亩地荒废2年。经阿拉沟乡党委、政府、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多次出面协调无果告终。

2020年5月8日,阿拉沟乡政府及夏尔尕村委会请求和静县人民法院协助,希望能用司法途径来解决此事。和静县人民法院巴伦台法庭干警随即赶往阿拉沟乡夏尔尕村,积极参与到解纷工作中,与乡党委、乡政府、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同志一同到现场调解。调解工作一开始并不顺利,才某情绪激动,认为自己在该土地上生活和利用了多年,理所当然的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法官耐心听完才某的陈述后,开展了细致的释法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讲明侵占集体土地产生的严重后果,侵占人才某最终同意将侵占的80亩土地交还村委会。2020年5月15日,经夏尔尕村委会讨论决定,给才某承包20亩土地使用,将剩余的60亩土地承包给其他3户贫困户,双方签订了正式的《土地承包合同》。

在处理本次村民侵占集体土地不归还事件中,法官和乡、村干部合力再现了矛盾不上交,矛盾就地化解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得到了当地牧民和乡党委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张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