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真的感谢你,在农忙时节帮我要回欠款,不耽误劳动生产。”
近日,在博湖县人民法院法官约谈室,申请执行人李某对执行法官再三表示感谢。李某与被执行人叶某是同村村民,2013 年,叶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陆续向李某借款合计 5 万元。截至2017年9月,叶某累计还款1万元,剩余的4 万元一直没有偿还。李某多次催讨未果,将叶某起诉至法院。
未曾想,叶某却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不仅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在法院依法判决李某胜诉后亦拒不还款。在法院立案执行后,叶某又到外地务工,其母亲熊某拒绝告知法院其联系方式。经查询,叶某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几次利用休息时间上门,均未找到叶某。2019年9月,执行法官通过村委会得知叶某所居住的房屋登记在其母亲名下,遂向当地村委会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在村委会的协助
下,执行法官找到了叶某。
近日,执行法官对叶某释法明理,并口头训诫其逃避执行的行为。最终,叶某羞愧地低下了头,当场承认自己挣的钱都存入了母亲的账户。当晚,叶某主动拨通了李某的电话,要求与李某和解,执行法官依据生效法律文书计算后,叶某将执行款支付给李某,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