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发
《关于开展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审判攻坚 实现“积案清零”目标的通知》
决定自即日起,在全疆法院集中开展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审判攻坚,特别是把挂牌督办案件的审理作为“百日攻坚战”的重中之重,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确定的涉黑涉恶案件“积案清零”目标。
新疆高院要求,全疆法院要树牢审限意识,提高审判效率,聚焦涉黑涉恶案件审判攻坚,把完成“积案清零”目标作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重要抓手,坚持“半月一报告”制度,及时跟进、动态掌握,强力推进挂图作战。院领导要靠前指挥、统筹协调、逐案跟进、审查把关,做到专班管理、专人负责、限时审结。
同时,为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工作,新疆高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审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的工作规范》,就庭前准备、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开庭审理、认罪认罚从宽、司法建议等作了详细规定,切实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