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焉耆县人民法院收到杜某与邓某、张某民间借贷纠纷的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额113余万元。
立案后,焉耆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邓某、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和权利义务须知等相关法律文书,并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但被执行人未能在执行通知书确定的期限内足额履行法律义务,也未向执行法官说明未能履行的原因,法院依法扣押了邓某、张某名下财产。
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邓某、张某释法沟通无果后,决定对其财产执行“变现”,经过努力顺利执结执行款16.2万元。
为确保每一件执行案件结案,执行干警穷尽所有的执行措施与“老赖”斗智斗勇,以实际行动践行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