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聚焦队伍建设 | “全国模范法官”黄竹玲做人与做事
作者:如歌 刘运琦  发布时间:2020-04-15 10:17:29 打印 字号: | |

黄竹玲,2006年开始从事审判业务。现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黄竹玲曾多次被评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办案标兵。2016年度被评为“新疆法院系统办案标兵”;2017年度被评为“自治区优秀法官”;2018年度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2019年度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



啃硬骨头 办铁案子


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与正义


“始终本着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精神,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让老百姓真正体会到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黄竹玲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8年,黄竹玲审理一起因土地补偿纠纷引起的集团民事诉讼案件。原告人数超过百人而被告并非原始的签订合同方,而是受让签订合同方财产的一家公司。被告要求解除合同并收回涉案土地时,在给付原告补偿费的问题上产生了严重分歧,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黄竹玲详细分析了案件,约谈原告方代表,通过一次次苦口婆心的劝解,她的诚恳和专业赢得了原告方的信任。


黄竹玲专程现场查看涉案土地,并积极联系各方面取得支持,为开庭做充足的准备。庭审期间,她仔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分析证据、查清事实原委。


在之后的两个多月里,黄竹玲坚持不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做双方的调解工作。终于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当被告方在调解现场将补偿金一次性支付的时候,原告感激不尽。


做责任事 当干净人


体现人民好法官的责任与担当


为促进“两个一站式”诉讼体系建设,黄竹玲负责起草了《新疆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黄竹玲是一个勇于探索、善于总结的法官,对于在审判实务中遇到的特殊问题,她不但付诸钻研实践,还将她的探索和经验写出来供同行分享和探讨。近几年,她撰写的多篇文章在新疆审判杂志上发表。


2018年,她审理了一宗继承房产的案件。原审两级法院审理期,各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且均为亲属,调解工作很难进行。案子申诉到高院后,黄竹玲再次以她的“钉子精神”,一次又一次地进行释法析理工作,最终促使所有当事人取得了合法继承权。


黄竹玲收到过很多面锦旗,每一面锦旗后面都有一个故事......




 

 
来源:长安新疆
责任编辑: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