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下午,克州中级人民法院首例侵犯知识产权案通过互联网“云庭审”开庭审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原告及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分处天津市、成都市、乌鲁木齐市、阿图什市三省四地,借助互联网和远程视频参与庭审,全程零接触。此案系该院首例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云庭审”中,法官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有序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等环节,双方对事实、证据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意见,既彰显了法律权威,又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最终当事人就侵权赔偿等达成调解协议。整个庭审过程声音流畅、画面清晰,音频、视频同步存档,庭审顺利结束。
该知识产权案,原告系天津某文化公司,因疫情影响无法到法院登记立案,通过多次指导,原告在新疆移动微法院网上、跨域等方式立案,该院经过网上审核、审批、受理了此案。为确保此次庭审顺利进行,办案法官姚春梅做足了准备工作:一是提前与当事人沟通,对庭审所有设备进行调试,确保画面清晰;二是做好防疫防护工作,做好审判庭的全面消毒,要求所有参与人员全程配戴口罩。
克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会继续利用信息化平台,开展互联网“云庭审”,努力做到防疫、审判两手抓、两不误,进一步为疫情防疫和克州的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