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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法院:线上+线下  合力促执行
作者:张蕴英 郑云霞  发布时间:2020-03-18 11:26:26 打印 字号: | |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及时调整执行工作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确保执行工作不停歇,及时兑现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公平正义不迟到。截至目前,伊犁州直两级法院已受理执行案件2686件,结案1019件,执行到位资金9350.46万元。


“这个案子被执行人账户上有钱”正在进行网络查控的伊犁州分院执行局执行员武国全兴奋的说道。“抓紧冻结,别让转移了”执行局副局长阿布都热西提.艾沙江迅速安排。冻结被执行人账户存款后,武国全立刻通过电话联系到本案被执行人谭某,告知其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及责任,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在武国全耐心劝导下,谭某从开始满不在乎的态度慢慢转变为同意和解。武国全随即与本案申请人李某、被申请人谭某互加微信,建起了微信群,通过微信方式向被执行人送达了各类执行文书,最终本案被执行人通过线上方式履行了案款4500元,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转变,伊犁州直两级法院执行局干警利用疫情期间人口相对集中固定、流动性不强的有利时机,筛选出一批小标的且长期联系不到被执行人的案件,进行逐一排查走访,加大未依约履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吾某你好,我们是察布查尔县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你与赛某的那个案件之前协商好要年后履行的,你看现在时间已经过了,是否可以给赛某把钱还了?”“法官,实在对不起,因为今年疫情防控,我一直没法出门打工筹钱,现在刚解除,马上又要开始春耕,我今天先给一部分,剩下的能不能让申请人再缓缓,我会尽快想办法履行的,谢谢了!”2019年申请人赛某与被执行人吾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调解约定在过年后吾某将20000元欠款偿还完毕,不料却因疫情防控导致履行困难,吾某迟迟不敢与法院联系。了解到原因后,察布查尔县法院执行法官艾尔帕提便主动联系申请人沟通做工作,最终获得了申请人的理解。在执行干警的帮助下,被执行人当场履行3000元,双方对剩余部分重新约定了履行期限,达成和解。


 伊犁州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杨国栋介绍说:“疫情发生以来,伊犁州法院执行局干警积极转变执行理念,创新工作方式,充分运用云庭系统、电话、微信等多种线上执行措施和现场执行相结合的方式,促进案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既兼顾了被执行人因疫情带来的履行困难问题,为被执行人春耕备耕、生产生活提供了便利条件,又通过执行和解、重新约定履行期限的方式保障了申请人合法权益,满足了特殊时期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


 

 
责任编辑:王菲